在接了车费后,道了声谢,拉着空车就往自己的宿舍方向跑去。
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距离天黑已经不是太远,他得赶紧回去了,天一黑,可就实行宵禁了。
曹魏达伸了个懒腰,款步走向芝麻胡同。
隔着老远,他就看到了原本佟麻子的房子竖起的门头。
余光里,瞥见了斜对面的一家四合院。
“这家应该就是沁坊居东家严振声家吧,说起来,我弄死了佟麻子,还为严家解决了个未来的仇人了。”
沁坊居是家专门做腌菜生意的,因为口味好,价格也算公道,在底层百姓里还是非常有知名度的。
这年头物资紧张,天天啃那些难以下咽的食物,一碟便宜又好吃的下饭的腌咸菜,就是个非常好的选择。
说起严振声,他的脑海中就不禁浮现了牧春的身影。
“这位可是个心高气傲的主啊.”
牧春的父亲早年做生意,供她读到了初中。
别看只是个初中文凭,在这个文盲率居高不下的年代,这个学历已经非常不错了。
再加上她父亲从小细心呵护、关怀备至,虽然家境不算殷实,但心气却不低,又经过了新世纪的教育,这个时候是绝对不会给别人做小的。
后期之所以答应给别人做小,完全是因为她父亲生病,需要大量钱财医治。
后来听说必须得有盘尼西林才能救治,更是扬言,谁能拿出盘尼西林,她就给谁当小,这才让严振声给捡了漏。
对于这个内心坚韧、勇敢,有勇有谋,又有情有义的女人,曹魏达还是相当有好感的。
有机会能收下,他自然是不想错过的。
“现在还不是出手的时候,等时机到了,咱老曹就又能娶一房姨太太的.”
乐滋滋的想着,眼神锁定了下方向,脚步转动,拐进了一条小胡同里。
他打算从后门进去,顺便查看一下地形。
宅院的后门在一条小巷子里,对门是一条小胡同,平日里并没有多少人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