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现在是富二代啊,三个女朋友,大平层,兰博基尼,这才刚开始享受呢。
一个月够干什么啊。
不过转念一想,他死了这事儿已经定了,能活过来已经是白捡的命,还是顶配开局。
多少人一辈子都过不上这种生活,他能过一个月,该知足了。
他想到这里,心里又舒服了不少。
上次呼吸还是在常沙那条梧桐巷子里,身上只有十八万六的存款,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现在至少有人叫他宝宝,床垫是真丝的,烟是一百多一包的。
不过乐完之后,他脑子忽然清醒了一下,一个念头冷不丁冒了出来。
“糟了!”
林默猛地坐直了身子,后背绷得紧紧的。
“我手机那几百个g的学习资料还没删呢!”
他送外卖那几年,白天累成狗,晚上回到出租屋唯一的消遣就是躺床上刷手机。
那些网站、那些种子、那些按国家地区、个人喜好分类建好的文件夹,是他三十年来唯一不需要花钱就能获得的快乐源泉。
手机里存了那么多东西,要是被人翻出来,那他林默的死后清白岂不是……
他愣了两秒,然后忽然泄了气,整个人又重新瘫回地毯上。
“算了,死都死了,无所谓了。”
人都没了,还管什么社死不社死。那些东西顶多让他爸妈骂一句“这孩子咋这样”,可他人都没了,他妈就算想骂也找不着人了。
再说了,他现在是陈旭,是那个开兰博基尼住江景大平层的富二代。
外卖员林默手机里有涩涩的东西,关他陈旭什么事?
林默就这么瘫在地毯上,后脑勺靠着床沿,盯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发了一会儿呆,脑子里那些翻涌的情绪慢慢沉淀下来。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
这事比什么学习资料重要一万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