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组长把信放下,摘下眼镜,靠在椅背上。
他在想三个问题。
第一,这封信是谁写的?
不是普通人。
普通人写不出这种措辞,也掌握不了这么多细节。
写信的人对陈大鹏的工作轨迹、调动的数据、接触的文件一清二楚,而且知道陈大鹏是审计组的联络员。
这个人在体制内,级别不低,很清楚陈大鹏的情况。
第二,这封信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寄?
审计组在柳河镇查了四天,已经发现了合同、签字、仓库等方面的问题。
方志文的压力越来越大,方明远也开始坐不住了。
这封信来的时机,太巧了。
不是审计开始之前,也不是审计快结束的时候,而是在审计最关键的节点——柳河镇的问题刚刚浮出水面,下一步就要深挖的时候。
这个时候把陈大鹏从审计组调走,等于砍掉何颖在审计组的眼睛和耳朵。
第三,这封信说的是真的吗?
陈大鹏调过柳河镇的数据,孟组长知道——县审计组来之前,何颖就跟他说过,说“小陈前期做了一些基础工作,对柳河镇的情况比较熟悉”。但何颖说的是“基础工作”,不是“窃取文件”。
调数据和窃取涉密文件,性质完全不同。
前者是正常的工作需要,后者是违纪违法。
这封信把两件事混在一起说,把“工作需要”说成“窃取”,把“正常调取”说成“私自留存”,把“提供情况”说成“干扰审计”。
这是典型的“拔高定性”——把事情说严重了,但又不全是编的。
这才是最难办的。
全是编的,他一眼就能看穿,直接扔进碎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