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交代呢?
如果何颖手里有证据,如果纪委已经掌握了材料,如果审计组的报告已经写好了——到时候就不是“主动交代”,是“被查实”。
被查实的下场是什么?
刘志远说得很清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
老聂说的“也许还能保个级别”,是在主动交代的前提下。
如果他不主动,级别都保不住,连人带级别一起进去。
第二条,把罪责全部推给方志文,说自己只是失察。
这条路最安全,但最脏。
方志文是他堂弟,是从小跟在他屁股后面叫“哥”的人,是他一手提拔起来、安排到柳河镇当书记的人。
他要推给方志文,说什么?
说“我不清楚具体情况”?
说“都是志文自己操作的”?
还是说“我虽然是他哥,但他做的事我真的不知道”?
这些话,谁信?
审计组不是傻子,纪委不是傻子,何颖更不是傻子。
那些钱是怎么从财政所出去的,那些合同是谁批的,那些项目是谁安排的——每一条线索都指向方志文,每一条线索也都指向他。
他可以说“我不知道”,但证据不会说谎。
方志文如果被抓进去,会扛下来?
还是会把他也供出来?
方志文那天在电话里说“哥,我顶不住了”,语气里的那种绝望,不是装的。
一个人如果真的绝望了,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包括把他也供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