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所长,这些东西,方志文知道吗?”
“不知道。他以为我全烧了。那天晚上,我当着他的面烧了一部分。但这些原件,我提前拿出来了,藏在家里。”
“你为什么要留这些东西?”
周德明沉默了片刻。
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眼眶有些红。
“何县长,我在财政所干了二十三年。柳河镇的每一笔账,都是我经手的。干净的、不干净的,我都知道。方志文让我烧这些东西的时候,我犹豫了很久。”
他顿了一下。
“我不是想留他的把柄。我是怕有一天,他把所有的事都推到我头上。我留这些东西,是我的护身符。”
何颖看着他,目光沉沉的。
护身符——周德明说得对,这些东西是他的护身符。
有了这些东西,方志文就不敢把所有责任都推给他。
因为周德明手里有证据,证明那些事是方志文让他做的。
但现在,方志文已经自首了。
这些东西,从护身符变成了罪证。
“周所长,这些东西,你愿意公开作证吗?”
周德明沉默了。
何颖没有催他。
她知道这个问题的分量。
公开作证,意味着周德明要站出来,当着纪委的面,当着检察院的面,可能还要当着法庭的面,把方志文的所作所为一五一十地说出来。
也意味着他自己也跑不掉。
“何县长。”周德明终于开口了,声音有些发抖,“如果组织需要我站出来,我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