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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招待所三楼。
吴建平推门进去的时候,张洪来正在看一份赵永强发来的材料。
他抬头看了一眼吴建平,看到他手里拿着东西,放下材料。
“吴处长,有发现?”
吴建平把清单放在桌上,推过去。
“张组长,这是近五年东临矿业支付给瑞丰投资的全部款项。一共十七笔,累计八百六十万。”
张洪来拿起清单,一页一页地看。
清单做得很规整,每一笔都列了日期、金额、名目、支付方式,备注栏里标注了是否有合同、是否有发票、是否有成果报告。
他看得很慢,目光在每一笔金额上停留了一下。
十七笔,从二十万到一百二十万,跨度五年,收款方全部是“瑞丰投资有限公司”。
看完之后,他把清单放下。
“八百六十万。一家投资咨询公司,五年从东临矿业拿走了八百六十万。”
“对。而且问题就在这里——”
吴建平翻开笔记本,解释道:
“这十七笔里面,只有三笔有合同。
我看了那三份合同,都是简单的框架协议,一页纸,写了甲乙方、合作意向、大概的服务范围,但没有具体的服务内容、没有成果交付标准、没有验收报告、没有结项文件。
说白了,就是空壳协议。”
“其余十四笔呢?”
“只有一张收据和银行回单。连合同都没有。”
张洪来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