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格里芬家的一员,他天然就站在所有学生的敌视里。由他出面代表我们,再自然不过。如果办得成,是少爷懂事。如果办砸了,甚至出了什么意外……”
“也能用学生之间的矛盾来推脱。总比我们这些人直接动手要干净得多。”
罗伯特沉默了很久。他慢慢拿起酒瓶,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你很看重他。为什么?”
杰勒米这次没有立刻回答。他低头看着杯中的残酒,酒液倒映出他半张面孔,摇摇晃晃的像从水底浮上来的旧照片。片刻后,他笑了一下。
“也许是因为相似的处境。我和他都算不得格里芬家的得意子弟。看着他的时候,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
“对了。”他忽然问,“我有跟你说过吗?我的姓氏,也是格里芬。”
罗伯特抬了抬眉,这倒是他头一次听说。
“没有。你从没提过。”
“没有吗?这么说来我们认识的时间,其实也不算长。”杰勒米笑了笑,回忆起很遥远的故事,
“我没兴趣打探你。”罗伯特说。
“我却很想说。”杰勒米说。
雨声成了背景。
“我的母亲,是一个连名分都没有的情妇。她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我能冠上这个姓。”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已经习惯了等待。母亲告诉我,等父亲忙完这一阵,就会来看我们。我就坐在门口等。从太阳升起来,等到太阳落下去。后来我长大了,知道那不过是一句比门外的野草还没有分量的谎话。我记不清他的脸。因为从我的记忆里,他就从没有真正出现过。他从来不看我们母子。也许就像他丢过的其他东西一样,早就不记得我们了。”
“小贵族里很常见的故事。”罗伯特没有讽刺的意思,只是陈述。
像这样的故事,他听过太多。贵族、情妇、私生子、被遗忘的夜晚。
“但你最终还是冠上了这个姓氏。”罗伯特补充道。
杰勒米点了点头。“长大后,我混进了格里芬家当侍从。不为别的,就为了见一见那个抛弃了我们母子的混蛋。我等了好几年。参加了数不清的宴会。终于有一次,我在舞会的大厅里见到了他。你知道那时候他在做什么吗?”
“他正在调戏一个比自己小二十岁的姑娘。笑得很大声,端着酒杯,就那么把手放在人家腰上。满屋子都是人,可没有一个人觉得奇怪。就好像他生来就有资格这么做。”
“烂透了的初遇。”罗伯特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