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炸裂的法律案件!

作者:枯木浮海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但却觉得他算是犯了诈骗罪。

没想到居然连诈骗罪也没犯!?

等耐心听完视频中人的法律科普解释,他才能理解缘由。

妓女不收归国有,冥币也不能对真币造成公共信用破坏。

一切都很合理。

就是这处罚方式着实是有些太轻了。

这要是在他们大秦。

轻则送去服徭役,重则流放边疆,或者直接处于肉刑,削去鼻首。

毕竟。

刑不重,不足以慑万民。

这不。

后世不就有人模仿了张三,实施了白嫖行为吗?

……

汉朝。

刘邦敏锐的注意到了“牛郎”这个称呼,还有人提议,让女同胞们也学着去嫖牛郎?

“这个牛郎……该不会是指男妓吧?”

“后世的女子也能够享受男妓吗?”

刘邦深感好奇。

男妓是如何服务于人的?

……

宋朝。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