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门口传来一阵汪汪的声音。
盛初忙的转身跑过去,蹲下身义正言辞说:“不行,书房更不能进。”
小金毛很聪明,在家里有点害怕沈旻,也就只敢背地跟她吐槽。
盛初回头看了一眼沈旻,书房的灯光下,男人略显怠懒的侧脸线条感很足,他眼神有些倦,像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盛初声音不高不低说:“我想去遛狗,你早点休息。”
沈旻看了眼时间,十点,又倏然掀起眼皮:
“现在?”
盛初点了点头:“嗯。”
她今天又在救护站被普及了很多照顾小狗的知识,得知家养小动物比人更需要陪伴。
沈旻看了看窗外,隔着落地玻璃,天地之间白茫茫的一片,再往外黑咕隆咚的什么都看不清。
他盯着她看了两眼,回过身勾起搭在办公椅靠背上黑色呢大衣,一边经过她,一边说:“走吧。”
盛初愣了一下,忙的叫lucky跟上。
盛初在京市经历了好几个冬天跟夏天,对比夏天的炎热,她作为一个南方人甚至更喜欢冬天的严寒。
或许是从小在沿海长大,从未见过雪,至今都对北方的雪有种见一次少一次的迷恋感。
但她身体又不是很好,稍微吹冷风又要感冒。
为了避免风寒,出门前给自己裹了里三层外三层,走路都显得笨重了一些。
沈旻下楼后看到鼓囊囊跟企鹅似的盛初,一张白皙的小脸在黑色棉服的包裹下,皮肤透着红润的光泽,视线从头到脚看了她好几眼,似乎要说什么,又没开口。
给lucky套了狗绳,从别墅出来,就是一条长长的看不见尽头的雪道,连路旁的国槐树树梢都是一片白。
小狗在雪地里很欢脱,好在它现在还没长大,盛初还能完全拉住它。
但一路上也都是被它引着往前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