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曹胜初中时,英语是最弱的一科。
此时看到曹胜写的这首歌竟然是英文歌名,曹兵下意识以为这是一首纯英文歌,也下意识以为曹胜现在英语很好了。
浑然不知曹胜在搬运这首歌的时候,这个歌名是在浏览器搜索框里用中文搜出来的。
唯恐自己写错了歌名,闹出大笑话。
曹兵本来对英文歌是没兴趣的,但因为这首歌是曹胜写的,所以他点击试听了一下。
然后就走不出来了。
一遍又一遍地循环播放。
只觉这歌特别好听。
就是歌名容易误导人,明明是一首中文歌,却挂了个英文歌名。
……
同一天晚上。
京城。
曹胜的高中同学——方追,在北大读完本科的他,目前正在读研,生活比本科期间自由不少。
身在京城,作为北大学生,方追早就感觉计算机会是未来的趋势,所以,他买了一台组装机电脑,不仅学会了上网,平时也用这台电脑在网上学习自己不懂的知识。
他自律性很好,电脑平时只用来学习。
已经自学了编程。
但在网上听歌,不影响他学习,偶尔学习累了,听听歌,也能放松精神。
而今晚,他也看到了曹胜写的《superstar》。
看到这首歌名,方追很惊讶。
既惊讶曹胜竟然能写歌,也惊讶曹胜竟然能写英文歌,他记得曹胜高中最弱的就是英语,就这一门课,他就能甩曹胜几十分。
仅凭这一门课,他就能曹胜怎么努力都追不上他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