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是原时空的网文神书之一。
同样是无数网文读者的启蒙、入坑之作。
它的魅力,对从未看过这个题材的很多读者来说,是难以抗拒的。
想象力太丰富了。
不断出场的一个个风情各异、身份各异的美女,也让无数读者欲罢不能,虽然这本书上架时间不太久。
但凭借新颖的风格,天马行空的剧情,还有不断穿插在剧情中的一个个美女,同样收获了大量书迷。
至于……
萝森的《风月》?
萝森早在写《风姿》的时候,就已经积累了大量色批书迷。
按理说,一个人的想象力是有限的,特别是在“色”这方面的想象力,哪个男人觉得自己不够骚啊?
但……
萝森为什么能被业界称为“大魔王”?
就是因为他的作品字里行间,总是能绝大多数读者都自愧不如。
他的作品,总能骚出新高度。
不仅能突破物种的界限,还能突破伦理和道德的极限。
比如:他作品中,什么半兽人女主、女配……
比如:他作品中的男主角,对死党的姐姐下手,不是出于爱情,仅仅是为了满足男主角的变态心理。
等等。
看他的书,大部分读者都会觉得自己不够坏,甚至会觉得自己很纯洁,特别纯洁!
很多人谴责萝森的作品。
但更多人欲罢不能,先看再骂,骂完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