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他曹胜的剧本费占这部电影总投资的10%。
票房分成的比例自然也是10%。
不过,内地电影上映後的票房分成,院线占据绝对的大头,院线分完,还有一部分票房要拿去缴税。
最终落在电影投资方手中的票房分成,一般在百分之三十几。
但这不是绝对的。
曹胜记得原时空张一谋的很多部电影,都被投资方新画面,凭着张一谋的名头,跟院线方要提高排片率,还要提高票房分成的比例。
曹胜隐约记得好像在网络新闻上见过:《英雄》的票房分成,投资方好像拿到了40%
以上。
不过,内地好像也就张一谋有这样的面子。
其他导演的电影有没有拿到过40%以上的票房分成?
曹胜不清楚。
但他知道《疯狂的石头》在票房分成上,绝对拿不到40%以上。
据他所知,内地电影想要收回成本,票房一般都要是电影成本的三倍以上。
後来随着版权保护工作越做越好,上映完的电影,不仅能卖一些碟片,还能卖网络播放权等版权,这些地方能赚一些,才让一些电影收回成本的压力小了一些,不至於票房要达到投资的三倍以上,才能收回成本。
此时,曹胜只想大致估算一下自己大概能拿到《疯狂的石头》多少的票房分成。
所以,他就当这部电影也要投资成本的三倍票房,算作回本。
1800万的总投资,乘以3,等於5400万。
也就是说,这部电影要5400万的票房,才能回本。
而这部电影在内地下画时的最终票房,是1.94亿,这个数字,减去5400万,还剩1.4
亿。
1.4亿是投资方能拿到的票房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