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黄家驹的好友,香港第一贝斯手

作者:摸腰喵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单力文接到邀约的时候,正蹲在深水埗一间茶餐厅的角落里吃叉烧饭。

蓝战士乐队解散之后,他的日子过得实在不怎么样。

曾经在台上弹贝斯、对着上千人嘶吼的摇滚乐手,如今为了吃饭,辗转各个片场跑龙套。

有时候演个被主角一拳打飞的小混混,有时候扮个连台词都没有的店小二。

运气好的时候能分到一两句对白,导演喊卡之后副导演就扔过来一个红包,里面塞着三五百港币。

他端着冻鸳鸯喝了一口,冰块碰着杯壁叮当作响,心里想的是昨天在电视上看到的beyond演出。

黄家驹站在台上,抱着吉他,唱得满头大汗,台下的观众疯了一样尖叫。

那是他的好朋友,如今人家已经红透半边天,自己还在茶餐厅里为了一碟十八块的叉烧饭计较。

人和人的差距,有时候比人和狗都大。只因为家驹写歌天赋太强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穿着花衬衫、嘴里叼着牙签的男人从门口晃进来,径直走到他面前,拉开椅子坐下。

单立文抬头看着这张陌生的脸,筷子悬在半空中。

“豹哥?我是发仔,烂口发,跟坤哥的,就是鹿劲坤,坤哥。”

花衬衫咧嘴一笑,露出两排不怎么整齐的牙,“坤哥想请你吃饭,看你什么时候有空。”

单立文的筷子放下来了。

他当然知道坤哥是谁。

鹿劲坤,靓坤,两个月前还是个铜锣湾的小堂主,现在整个香港电影圈没有人不知道这个名字。

三十万成本拍出一千三百多万票房,转头就签了永盛,风头一时无两。

圈子里聊起这个人,语气复杂得很,有不屑的,说不过是拍了部咸片走了狗屎运。

有忌惮的,说这小子手段够狠脑子够快。也有真心佩服的,说《西厢》那个质量,放集片里就是降维打击。

但单立文的第一反应只有一个。拍咸片。

对方找自己能有什么事?总不可能是请他去弹贝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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