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着这个人四年了。
从金三角的雨林到曼谷的暗巷,从海上到山里,生里来死里去,刀口上舔血的日子过了一轮又一轮。
他和厉淮川可以说是拿命换来的交情。
所以,有什么问题想问,他也可以直接问。
“厉爷。您今晚去晚会,就为了看那个女孩子?”
“嗯。”
林生把酒杯转了一圈,又问:“真看上了?”
又是到神婆那儿打听,又是各种制造偶遇,完了还特意带人去宋清珩常去的饭馆吃饭,存心让人瞧见。
这点小心思,要不是真看上了,他实在想不出第二种解释。
这一回厉淮川沉默了几秒,然后偏过头,目光从窗外的江景收回来,落在林生脸上。
灯影在他眉骨底下投了一小片阴影,那双眼睛看人的时候总带着一种不太客气的直白,但此刻那股子冷厉的棱角好像被酒精泡软了一些,显得比平时好说话。
“真看上了。”他坦然道。甚至,是第一眼就看上的。
这话说出来他自己都觉得好笑。
活了二十六年,什么场面没见过,什么漂亮人没遇到过,他一直觉得“一见钟情”这种东西是文艺作品里编出来骗钱的,谁当真谁蠢。
可那天在半岛酒店,包厢门被服务员推开一条缝,她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坐在里头,端着一杯茶,眉目低垂,像一瓣桃花薄薄地浮在光线里。
门很快合上了,前后不过几秒的工夫,可他脑子里那个画面却扎了根,怎么都抹不掉。
某一瞬间他忽然就明白了,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心里某个空了多年的位置上,一直等着一道虚影。
那天,那道虚影终于有了实体,不轻不重地撞上来,余韵悠长。
林生摸着下巴,眯了眯眼睛,像听见了什么新鲜事。
他从认识厉淮川那天起,就没见他对哪个女人多看过一眼。
当地有人送过漂亮姑娘到他房里,原封不动退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