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两辈子加起来的岁数,坐过的火车比这车厢里大多数人走过的路都多,离别这种事,早就不新鲜了。
火车哐当哐当地出了城,窗外的景从灰扑扑的砖墙变成了黄绿相间的田野。
太阳挂在半空中,光线穿过车窗,把车厢里的灰尘照得清清楚楚。
张宇把帆布包从肩上取下来,搁在膝盖上,拉开拉链。
包里没什么东西,就是个幌子。
他真正的家当都在空间里存着呢。
但有些东西得趁早拿出来,免得到了地方再拿出来惹人起疑。
他从包里摸出一块手表。
上海牌,全钢防震,新的。
他把表戴在左手腕上,调了调表带,又整了整袖口,刚好盖住一半。
这块表现在值一百二十块,正常人家不吃不喝攒三个月才买得起。
他又从包里摸出一支英雄钢笔,别在左胸口袋里,笔帽上的小箭标在太阳底下一闪一闪的。
吴小娟果然注意到了:“哎,你这钢笔好看。”
“为了写信方便,买了一支。”张宇微微一笑。
李幼薇看了他一眼,目光在他脸上停了两秒,然后移开了。
车厢里的气氛渐渐活泛起来。
有人开始串座,有人拿出搪瓷缸子去接水,有人从包里掏出发面饼子掰着吃。
坐了将近一个小时,互不相识的年轻人开始试着搭话。
张宇观察了一圈。
这节车厢大概坐了四十多个人,都是往吉省去的插队知青。
年纪大的有二十二三岁,小的看着才十六七岁,有几个一看就是干部家庭出身,坐姿都跟别人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