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晨曦站起身。
没有人知道,为了这一刻,她准备了整整一周。
首回合赛后,马德里有几家媒体用“偷袭”两个字形容那记快开的角球,她盯着那两个字看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去翻竞赛规则,把角球一章翻到起了毛边,又把十年间所有快发任意球、快发角球的争议判例一桩一桩调出来,连西班牙语的规则原文,都背得能脱口而出。
台里的同事只当她是抢一条大新闻。
只有她自己清楚,她是见不得那个人、那粒干干净净的进球,被人轻飘飘扣上一顶“不道德”的帽子。
她先向主席台微微颔首。
“教练先生,我是华国中央电视台的记者,马晨曦。”
她一开口,满场就是一静。
那是一口干净利落、几乎不带任何口音的西班牙语。
“我有几个问题,全都只关于规则。”
她神色平静,“希望您允许我问完。”
西蒙尼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眼里那点看好戏的意味更浓了。
“第一个问题。”
她声音很稳,“您说那个角球有违体育道德,应该重发。可根据竞赛规则,以角球恢复比赛,从来不以裁判鸣哨为前提。规则里鸣哨属于法定程序的,只有三种情形:开球、比赛停止之后重新开始,以及罚点球。除此之外,哨声只是裁判的习惯。”
“那个角球开出时,皮球已经在角球弧内放稳,助理裁判就站在角旗后面,没有任何阻拦和示意,主裁判也早已做出了开球手势。”
她看着他,“请问,开角球的那名皇马球员,究竟违反了哪一条?如果他一条都没有违反,那么‘有违体育道德’六个字,依据又是什么?”
马竞记者席上,那点等着看笑话的哄笑悄悄淡了下去。
“第二个问题,关于惯例。快发,是这项运动一百多年的传统。快发角球、快发任意球、快发界外球,抓的都是防守方一瞬间的走神,从没有哪条规则要进攻方为此道歉。”
“2004年,英超,阿森纳对阵切尔西。亨利趁对方门将还在组织人墙,快发任意球破门,赛后同样掀起轩然大波。”
“英格兰职业裁判委员会的主管却公开裁定:裁判没有义务必须鸣哨,只要他没有示意等待,快发就合法,进球有效。”
“快发任意球尚且如此,比它更宽松的角球,凭什么反而要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