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洙不卖ccm,那就想办法强行让他卖,但t-ara肯定不能跳槽。
原因很容易理解,无论是t-ara的歌曲版权,亦或是“t-ara”这个组合名字的商标版权,全都在金光洙的手里。
朴智妍她们如果解约,那就没办法再以t-ara的名字演出,也没法唱她们以前的歌,这是林慕延不愿意看到的。
具体的案例,可以参照曾经的“东方神起”,以及后世每次只能法院回归的“newjeans”。
与ador公司闹掰后,newjeans可是直接改名成“njz”,但依旧败诉了。
同样的,即便用上手段,林慕延也不觉得让t-ara解约然后走法律途径会有什么好的结果。
既麻烦,又没用,还是想办法让金光洙把ccm吐出来比较好。
对此,他已经有计划了。
“唔?”看林慕延一脸胸有成竹的表情,朴智妍眨巴着眼睛,好奇地看他,“什么什么?怎么做?需要我帮忙吗?”
林慕延翻了个白眼:
“你别帮倒忙就行了。不对,我需要你哥帮忙,明天,哦不对,已经是凌晨了,今天我去一趟南十字,过几天你就懂了。”
朴智妍的亲哥朴孝俊还在南十字里负责管理药物生产呢,他需要搞出一些“神药”来,需要朴孝俊帮忙搭把手。
朴智妍却没想太多,她只是抿抿嘴唇,不满道:
“哼,搞得好像我比我哥还笨的样子。真是的~”
“……”林慕延没回答,就这么默默看着她。
你这憨憨龙,你哥至少还学会如何制药了呢……
“呀!”
朴智妍当然看出这个被她当做抱枕的男人在嘲笑自己,但她刚想发难,就被“抱枕”一个转身,压在了下面。
“不过,你也不是真的帮不上忙。”
林慕延一边说,一边伸手抚在她的锁骨上,停了两秒,开始四处探索:
“陪我通宵,就算你帮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