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她还是很有良心的,愿意试着帮oppa处理「家庭矛盾」。
於是,她轻咳一声,问道:「咳,饿了吗,咱们吃饭吧?不是说今天吃什麽来着,火锅?」
「是椰子鸡。」sunny舔了舔嘴唇,显然早就馋了。
说实话,她都不是来看狗的,狗狗有什麽好看的,她是养猫派的好不好。
她今天来林慕延家的主要原因,其实就是为了来蹭饭。
出国两天,回来又在宿舍里点外卖,这段时间下来她早就腻了。
但她懒,如果没有特殊原因的话,她可不想专门跑来找林慕延一那明明就是被他吃,而不是什麽蹭饭。
因此,当听见今天还有个聚餐活动的时候,她二话不说,拉上允儿就跑过来了。
她私以为,椰子鸡比火锅好吃,因为她不太喜欢吃太辣的东西。
椰子鸡甜甜的,里面也可以涮肉,这玩意儿才是真的人间美味呢~
「林老板,人呢?上菜、做饭啦!」
实在忍不住了,sunny索性跳下沙发,去已经被改造成狗窝的客房里催林慕延出来做饭去了。
林允儿有些无语,知道自己也要去帮忙,她很有自知之明地站起身,往厨房走去。
林家—这里说的是林慕延家。
在这段时间的磨合後,林家的聚餐活动基本已经定型了,要麽就是火锅,要麽就是椰子鸡。
这两种东西都是「自给自足」的形式,想吃什麽东西就自己放在锅里涮,不用别人帮忙,也免得麻烦别人帮忙。
嗯,这里说的「别人」其实指向的是一个人,某个狗男人。
不然的话,每次聚餐的时候光是林慕延帮大家夹菜都要转上一圈。
这麽做实在是没意思。
因此,出於效率方面的考量,大家各吃各的要更方便一点。
当然了,话虽这麽说,争抢林慕延左右两侧的座位还是要引起一番混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