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建议:“曼联目前正是高爆时期,要入手的话比较难,花费的代价也很高。
姐建议买阿森纳比较划算,它地处伦敦,从商业角度来说非常有利...”
从各种数据和各方面分析,陶歌巴拉巴拉了足足半个小时有多。
张宣头都快听晕了,最后拍板,“那就买阿森纳。
你尽快去接触阿森纳俱乐部和温格,先把管理层和教练确认好,回头咱们再说球员的事情。”
“行,我这两天先同阿森纳管理正式照个面,随后就带人去日本。”陶歌这时显出了她非常干练的一面。
张宣关心问:“你团队组建的怎么样?”
陶歌说:“姐办事,你就放心吧,已经差不多了。”
张宣点头:“那挺好,放开手脚去干,我等你好消息。”
“成。”
两人就着足球和出版的事情聊了十来分钟,随后结束通话。
张宣放下手机,碎碎念叨一遍“阿森纳”这个名字。
其实他更想买名气更大的曼联。不过就如陶歌所说,人家正当红,不那么好入手。
还有曼联的教练弗格森也是他比较顾忌的点。这人的执教能力确实不俗,但对于俱乐部的影响力过大,过大的俱乐部老板往往只是摆设,出钱的摆设,没有太大话语权。
而且弗格森作为英国人,社会影响力很大,这样的身份对于自己这个东方人来说,一旦起冲突就非常不友好。
所以他听完陶歌的分析后,直接放弃了曼联。
自己再世为人,有钱有名。
如果买个足球队不能插一句话,不能够买后世自己喜欢的大牌球员,那我还买足球队干什么?
买足球的目的就俩。
一是为了莉莉丝,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随心所欲。
简单点就是为了图个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