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儒家的条件

作者:欲证真德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第二,书院保留讲学之权,秦廷不得因儒生议论民生便拿人。”

“第三,秦廷要给书院固定纸张,并允许书院培养刻板和印书的工匠。”

“第四,建立申诉之法,儒生若受地方官刁难,可越级上报。”

伏念道:“还要加一条。”

张良抬头。

“六国旧籍可以校订,不得只因文字不同便尽数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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