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的青苗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
意思是,朝廷以百分之二十的利息,在庄稼青黄不接的时候,将提举常平司里的粮食贷给农民,缓解民情,等秋天收农税的时候,一并收上来。
王安石是在什么大背景下提出青苗法的呢?
总所周知,大宋朝百年良田开荒力度前所未有,那么对农业的扶持自然也是前所未有。
农民需要钱购买农具、种子,有时候一打仗,赋税沉重,农民倾家荡产,只能借贷生活。
于是,宋代民间借贷业十分发达。
而又因为宋代土地兼并严重,农民大部分是佃户,佃户与地主交流更多,于是借贷的主体便是地主和佃户。
地主通过借贷进一步盘剥农民。
王安石便认为,朝廷可以推出借贷,来统一规范这个市场。
这样既可以遏制民间高利贷,还可以让囤积在提举常平司里的粮食成为商品,为朝廷增加收入。
可以富国,也可以减轻百姓压力,还可以达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于是青苗法出来了,再于是,青苗法失败了。
说到底,青苗法是中国古代第一次农业金融信贷的重大突破。
虽然它失败了,但它的意义重大。
而青苗法失败的最重要的原因也很简单:真正需要贷款的是穷人,而官府又不敢大范围将粮食和钱贷款给真正的穷人,因为担心贷出去的钱收不回来。
官府想要贷的对象是有钱人,有钱人又不需要贷款。
于是,根据黄宗羲定律,青苗法后来竟然成了一种赋税,最后被迫叫停。
赵宁说道:“秦桧说的交钞入乡,与王介甫的青苗法有何不同?”
赵鼎说道:“昔时,青苗法是以提举常平司的粮食折成钱借贷给民间,是朝廷实打实拿出粮食折算的,若是民间无法偿还,则朝廷损失颇大,而此时此刻……”
赵宁立刻问道:“此时此刻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