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机械地重复着弯腰、搬运、码放的动作,脑子里却在飞速运转。
其实今天在图书馆走廊,她对陈秀丽说那番话,压根不是什么思想觉悟高。
她纯粹就是怕死。
陈秀丽那种典型的苦情女主,谁沾上谁倒霉。
更何况,她钟泠在原书里可是个边缘得不能再边缘的炮灰女配。
原书剧情里,男主傅明修和女主陈秀丽在大学里相爱相杀。
而那个在南华镇被寡妇诬陷的恶毒反派贺铮,本该在越狱后,会跑回南华镇,把看他笑话、落井下石的邻居屠个干干净净。
这其中,就包括原主钟泠。
一个十九岁的大好青年,就因为住在反派隔壁,连句台词都没有,就被一刀抹了脖子。
最扯淡的是,这场屠院惨案,居然成了女主陈秀丽命运的转折点。
陈秀丽因为回乡探亲躲过一劫,后来作为幸存者代表去省里作报告,被台下的大领导看中,收为养女。
从此野鸡变凤凰,有了足以匹配傅明修的高干背景。
钟泠当时看书的时候就想骂娘。
凭什么别人的大好青春要成为女主升官发财的垫脚石。
所以她穿过来的第一天,就死死抱住贺铮的胳膊,用一句“处对象”把那个即将暴走的男人拉回了人间。
全院人的命保住了,她自己的小命也暂时安全了,虽然心被贺铮伤透了。
又想起那个坐在贺铮副驾,穿着红棉袄的女人。
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
钟泠越想越气,把一颗特大号白菜当成贺铮的狗头,“砰”的一声狠狠砸进筐底。
她才不要跟这些危险分子搅和在一起。
她现在的目标非常明确,苟住小命,读完五年医科大,拿到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