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圣钟长鸣,文成臻品!

作者:流光之羽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林青云已经完全进入了自己的世界,对外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他只觉得思路愈发通畅,继续阐述——何为法律的滞后性。

“何谓滞后?世先变,而后法变也。”

“事已行而法未立,案已发而条未备。非立法者不欲预也,乃不能预也。世事之变,非人力所能尽料。”

说白了,其实就一句话:

法律永远是追着世事跑的!

立法的人再聪明,也不可能提前把一百年、一千年后的事情写进条文里。

前世地球上,法学家们皓首穷经,法典修订了一版又一版,司法解释出了一条又一条,因为什么?

就是因为律法的条文永远比世道慢半拍。

连那样完备的现代法学体系都躲不开的事,荀圣一句“君子深通法理,自能以不变应万变”,又怎么可能绕得过去??

林青云继续写道:

“尧舜立法,不能禁后世之诈伪;周公制礼,不能防春秋之僭越。此非礼、法之过,乃事未至则法难先立也。”

写到这里,林青云笔锋一顿。

道理讲清楚了,可光讲清楚有什么用?

荀圣当年讲“隆礼重法”,从不空言。

他林青云今日借圣道才气写这篇文章,就不能只破不立!

我不仅要指出病症,还要开出药方!

“既知法有滞后之困,则当求补救之法。”

林青云郑重地继续写下自己的补救二策。

“补救之道有二——”

“一曰解释,二曰成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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