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这不是好事么?

作者:流光之羽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两位半圣齐齐色变。

“圣道之音?!”

这少年的几句话,竟然引发了圣道之音?!

荀衍和李疏两位半圣,忽然同时仰天长叹。

两人忽然觉得,自己闭关十几年,参的那些法家义理,都参到了狗身上去了!

写文章也好、论道也好,随随便便就一次次引发圣道之音,这是什么天赋等级的妖孽啊!

但两人不愧是半圣,很快稳住了心神,细细思索林青云所言,越咂摸越觉得有道理。

荀衍沉吟片刻,突然开口道:“老夫也有一惑。”

林青云心中一凛,急忙施礼道:“不敢,您请讲。”

荀衍半圣神色严肃,声音里透出一股法家特有的冷峭:

“尔言,法条务求其细,判例务求其博,使官员断狱有法可依,有例可循,法有定数,民皆信服。”

“然,老朽闻之古事:昔者郑人铸刑书于鼎,晋之贤大夫叔向贻书责之,曰——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

他的声音仿佛雷鸣,听在林青云耳中,像是字字都砸在林青云的心神上。

林青云皱起眉头。

听到这里,他心里已经隐约明白了,荀衍半圣想要问什么。

但他心里,还是不禁暗暗佩服,这位半圣思维的清晰和深度。

荀衍半圣所说的这段话,出自《左传·昭公六年》里晋国大夫叔向写给郑国执政子产的《诒郑子产书》。

这段话的大概意思是:

当年郑国人把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公开,晋国的贤大夫叔向专门写信去责备子产,说——民众若是知道了明确的成文法条,就不会再敬畏上位者的权威,人人都生出争讼之心,拿着鼎上的法条当依据去打官司,哪怕是针尖般细微的小利益,也一定要抠着条文争到底。

果然,荀衍半圣接着道:

"无论是律法、解释细则、还是判例,民众一旦知之过详,必将引律以争讼,寻隙以避罪,不复畏上,不复淳朴。奸猾之徒执官府之法,反制官府。法愈详,争愈多;例愈繁,民愈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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