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毅先找了家民宿住下,晚上来到酒馆,跟酒吧老板闲聊。
老板接待过的游客很多,很会聊天,但起步的话题一般就那几样。
要是女人,就问是不是为情所伤。
要是男人,就问想不想来场艳遇。
“我是来拜山头的。”陈毅一口喝完杯中的酒,“在外面被人追杀,逃难过来的,雪城的饭不好吃。”
“之前经营过一家赌场,月流水最高做到差不多三十个亿,曾经一个人单枪匹马要回来了赌场一亿两千万的死账。”
酒吧老板擦拭着酒杯:“做这么好,怎么就被人追杀了呢?”
陈毅苦笑:“年少轻狂,小看了天下英雄,觉得自己能掌控一切,又认为那些人家大业大,不敢跟我搏命。”
“我一直的想法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结果人家穿鞋的真翻脸了,用一根手指就给我碾死。”
陈毅说着,老板脸色微变。
陈毅在说自己的情况,但这也同样是山上人的情况。
酒吧老板哈哈大笑一声:“人生哪有那么多一帆风顺,看你年龄不大,已经风光过了,不过嘛,你这头发,啧啧,不像是染的,小小年纪白了头,刚刚给我说的那些,倒也不像是吹嘘。”
“多喝两杯吧,喝多了就把忧愁都忘了。”
酒吧老板一连拿出数杯酒来。
陈毅在桌上拍了一把现金:“一个人喝没意思,我请你,你陪我喝。”
老板大笑着把钱收了起来:“可以!”
两人举杯,共饮,然后一杯一杯的喝着。
转眼间,十几扎杯精酿就被两人喝完。
正常人的酒量,这种时候已经迷瞪了。
酒吧老板这时问道:“既然知道光脚的斗不过穿鞋的,还跑这边来拜山头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