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手令,"陈麦说,"请大人一字不动,誊一份,存档。"
"为何?"
"因为它写的是假话。"陈麦说,"可今日它是假话,往后,它就是铁证。一个人今日能撇得多干净,他日就缠得多结实。账这个东西,不怕记错,就怕不记。"
孙默看着他,看了很久,缓缓点头。
"书吏。"他说,"誊。一式三份。"
"退堂。"他说。
那一夜,县衙签押房的灯,亮到五更。
退堂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衙门外的人群还聚着不散,见白崇戴镣出来,人群让开一条路,没有一个人叫好,也没有一个人扔菜帮子。六十年的水租,把人都磨平了,平到仇人倒了,都还不知道该怎么高兴。只有一个老汉,跟在押解的队伍后头,远远地喊了一嗓子:"白老爷,闸上的水,往后不要钱了?"
白崇在镣铐里,脚步顿了一下。
"不要了。"他没有回头,"往后,谁也别要了。"
孙默把三案的堂录、十一本账的誊本、府城的文书、侯府的手令,一样一样在案上排开,像排一局下不完的棋。排完了,他取出一张纸,提笔给府城写辩文。写到一半,笔停了。
辩什么呢?人要在三日内押解赴府,案子要在府城亲审。到了府城,白崇是弃子,陈麦是罪首,黑账是废纸。这一套章程,他闭着眼睛都背得出来。
门房来报:牢里的陈麦,托狱卒递了一句话出来。
孙默展开纸条。纸条上只有一行字:
"府城要人,给。要案,拖。大人只需记住一句话:人是活的,案是死的。"
孙默捏着纸条,在灯下站了很久。
人是活的,案是死的。人活着,案子就翻得回来;人没了,案子就永远钉死了。陈麦这是在告诉他:保人,不保案。把人保下来,把案拖住,拖到水再涨的那一天。
他把纸条凑到灯上烧了,重新铺纸。
这一回,他写的是回文:望河县遵令移交人犯物证,唯案卷繁复,誊录校勘需时,请府城宽限五日。五日之后,人犯押解起行。
写完,他唤来长随:"去大牢,传我的话:给陈犯换一间朝阳的号子,枷换轻枷,饭食照旧。他若问起,就说……"
孙默顿了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