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主任送你的这手串不错,有点年头了。”
林洛家庭条件好,眼力不错,一眼就看出了那串玉化老牦牛骨手串的不凡:
“这两个串别戴一块。”
“好!”
谢安从善如流,立刻把玉化手串换到了右手腕上。
左手腕那个便宜货,算是以后真遇上什么事的骨牙子弹。
必要的时候,这些玉化的老牦牛骨也可以。
林洛大方的挎着谢安的胳膊,兴高采烈的一边压马路,一边讲述国庆假期家庭旅游的趣事,末了,还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了谢安。
“听说你们当医生的总是丢笔,这是我特意挑选的,适合你写病历的时候用。看看喜欢吗?”
谢安打开,是一支哑光磨砂黑的钢笔,上面还用激光篆刻了谢安的名字,很漂亮。
一看就是用心挑的,肯定是正品。
“太贵重了吧?”
谢安很感谢林洛的这番心思,但也怕太昂贵。
“不贵,lamy狩猎者,才三百多块。”
林洛看着谢安拿着在空中虚画的样子,开心的解释道。
这个价位对一支笔来说,有点贵了,但却并不是让人觉得富贵逼人的那种感觉,就很合适。
尤其是上面刻了谢安名字,更显得用心良苦。
如果是以前每顿啃馒头的谢安,肯定无法接受,但现在谢安眼界已经打开,并不觉得夸张。
谢安很开心的收下了笔,并且很认真的道了谢。
小男朋友没有拒绝,让林洛很高兴,抱着谢安的胳膊都紧了一些,让谢安感受到了更多的弹性。
“对了,上次我看你包里好像有个进了水的相机,你是不是很喜欢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