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灭了金国西夏,占了中原,也依旧保留着习气。每年天气凉爽,就要南下,去岁才破成都府,大掠而归,今年怎样说不准啊。”
他忧虑道:“如今成都府兵疲民乏,增援有无尚且两说,蒙人来袭,利州驻军赶来也要五天,若赵从彦真如传言那般有杀妖的本领,挂铁铠配宝弓,蒙人纵使披甲登城,也能轻易射杀……”
两人聊着城防的同时,李荣已经站在门外等了一会儿,直到李世雄呼唤,他才碎步进来。
“你回来了,就是邀来赵从彦了?”李世雄问。
“是。”李荣佝偻着腰点头,“小人跟李忠分别在他家和摊子候着,小人侯到赵壮士,便带着他来了。这会儿人在偏房厨房边吃饭,按照老爷吩咐,准备了五人份的吃食。”
李世雄来了兴趣:“如何?”
李荣兴奋地舔舔嘴唇,行礼:“恭喜老爷!赵壮士吃净了桌上两桶饭还不够,又叫了两桶哩,小的见了,赶紧来汇报。”
“好哇!”李世雄拍桌,“廉颇食斗米、肉十斤证明自己能打。赵从彦这么能吃,必定威武!”
李荣见老爷高兴,赶紧加码:“小人见壮士吃饭的时候撸起袖子,手腕伤处的肉都翻开着,已经结痂,他捧着饭桶,筷子运转自如,看起来竟像根本没受过伤一样!”
“好,速速带我过去!我要见见这位壮士!”李世雄喜不自禁。
李世雄赶到厨房的时候,赵从彦已经吃饱了,他干完了整桌菜,正用竹签剔牙。
这时候辣椒没传入,本地菜品儿靠别的佐料提振辣味儿,还多甜口菜,赵从彦是饿急了才肯吃完。
正剔着呢,一名穿着淡青色袍子的胖子闯进来,进门先看自己的手腕,再目光灼灼看着自己,好像猪倌儿看到上好的种猪,欲要牵回家配种。
“赵壮士。鄙人李世雄,字子英,久闻大名!”老头拱手。
久闻个屁,怕不是买菜的奴仆听到大新闻回来传消息,你听了想长见识吧?
赵从彦心里吐槽着站起来,光棍地抱手行礼。
李世雄见赵从彦双手皮肉外翻,却行动自如,眼中光芒四溢,越发热情了。
他不顾桌上杯盘狼藉坐下,请赵从彦亲口讲一遍昨日的事,一旁的李荣献上托盘,盘里立着一个银元宝,估摸着能有二三十两。
出手够阔绰的。
赵从彦不是个好大喜功的主,收了银子,干巴巴地讲完,不料这也成了李世雄的吹点:
“从彦小小年纪便有如此奇遇,难得!更难得的是,处变不惊,荣辱不变,据实叙事,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