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为这种情况,七十年代初期邵·氏在九龙的一个戏院就卖出了将近一亿的高价
不过当《土地利用计划书》变成了《香江发展纲略·第一版》规定。
那些打着文娱设施的土地上,不得从事餐厅、酒店、士多店(小卖部).等等,才让这种情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你要是想在上面从事其他的产业,可以,不过需要缴纳金额巨大的变更费。
这个情况到了最近又有了变化,去年港英府出台了《香江发展纲略·第二版》。
电影院被相关条例从文娱设施当中给剔除掉了,被划分到了商业零售设施,各区域内也不再限定多少入口就需要多少电影院座位。
这个情况猛的一看像是好事,那些电影院的拥有者,往后可以在现有的影院当中经营更多的行业,来填补一下因为电视带来的行业冲击。
不过事实并没有那么简单,这些条例的出炉,代表着电影院在港英府、乃至市民心中地位的下降。
再加上最近国际形势变化莫测,这让很多人都萌生了其他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