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的太阳离西斜尚早。
可渐入深秋时节,这塞外的温度可不高。
寇破奴的手脚泡在水中,冻得生疼。尽管腮帮子已在打颤,可他还是咬着牙,在河滩边的石缝中摸索着。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逮到了一条鱼,寇破奴一双铁手死死钳住拼命挣逃的鱼儿,拿出水面一看,有三指宽,四五寸长。
“呼~”冻得不行,得赶紧上岸。
方才岸边“争兔”风波,他早看明白那二逃卒定要吃亏。
也好在持弓那青年并未追究,否则的话……说不好,他也要受到牵连。
毕竟在对方眼中,他们是一块儿出现的,被认定为一伙人,也实属正常。
他太清楚一名持弓之士的威胁有多大了。
想要吃食,还是得自己动手啊。
眼下是苦了点,但比这更苦的日子都过了,这又算得了什么。而且,他好歹还活着!
寇破奴赶紧从冰冷的河水中走了出来,往河岸方向一抬头,却见一脚踏皮靴的青年正站在岸边看着他。
他知道,这种皮靴,在边地十分流行,为了防寒,鲜卑人、乌桓人甚至汉人都爱穿。
不过,能穿得起又是另一回事了。
像他就没得穿,甚至拖在岸边的那双草履也都磨得差不多了。
“今天冷水寒,且已有肉食,壮士何必再下水捕鱼?”青年对上他的目光,笑问道。
“兔乃君物,非俺所有。”寇破奴摇了摇手中的鱼,“此鱼是俺的。”
“哈哈~”青年笑道,“壮士乃实诚厚道之人。”
寇破奴回道:“君仁善。”
刘备闻此,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心中却道:此人话的确少,却并非木讷,反而是个通达之人。
一问一答之间,就可以看出此人并不是贪图小利之人,甚至更愿意自食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