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卖书救兄(求追读)

作者:陈梦之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简雍闻着酒香,整个人顿时便精神了,当然,样子依旧要装模作样一番,细细把盛的酒喝完,这才咂巴了下嘴:“此酒太浊,可有更醇厚之酒?”

酒保一听,心头一喜,看来对方真是懂酒的。当下又舀了另一种酒,然后满脸期待的看着简雍:“郎君以为如何?”

“还是不行。”简雍摇了摇头。

酒保只得换上第三种酒,也是他这摊上最好的酒了,然后问道:“此酒清冽醇厚,可能入郎君之口?”

“汝这酒皆不行啊。”简雍把竹器还给酒保,叹了口气,摇了摇头,看上去大为失望的样子,就要转身离开。

“不许走!”那酒保登时也明白过来,绕过摊子,一把将简雍拉住,厉声道:“你这厮没钱沽酒,还想白喝不成?”

简雍却丝毫不慌,把怀里的钱袋掏出来晃了晃,铜钱在袋中撞击哗啦啦作响,冷笑道:“撒开!汝酒不堪,欲强卖乎?”

酒保还要争辩,简雍却一把挣脱,扬长而去。

等走远了几步,简雍这才大笑起来。

而刘备却被不远处的一男子吸引住了。

这人打扮虽朴素,却与其他商贩显得格格不入,既不像其他小贩那般叫卖,也不招揽客人,只是静静地立在那里,并且低着头,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此人戴着竹冠,看来是个士人子弟,家境与他估计差不多,大概也是落魄了。

刘备暗想着,走了过去。

却只见那男子身前的地上铺着一张草席,草席上摆着一卷竹简。

卖书?

刘备有些吃惊。

在这个纸质书籍未普及的时代,寻常百姓家中能有一卷书,都视为珍宝的,这是要当做传家宝传承的,更别说卖了。

而到了卖书的境地,往往是家贫无以为继了,迫不得已才会卖书。

《拾遗记》中就有记载:洛阳士人王溥,家贫不得仕,乃挟插笔竹筒于洛阳市肆佣书。

也就是在洛阳市市中摆摊,现场抄书、现场卖,以佣书为生。

这样的例子也并不少见,比如班超少时家贫,常为官佣书以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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