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向南的话,越过格兰德河,就会进入墨西哥境内。
说起来,墨西哥还算是印第安人的郡望所在!
阿兹特克帝国早在三百多年前就曾建国于此。
就在几十年前,这里还属于西班牙总督的管理范围。后来墨西哥独立了,建立了一个由印第安人和白人共同治理的国家。
理论上,墨西哥应该保护印第安人才对——
“不行不行!”巨硬和比索急忙摆手。“我宁愿死在白人的手里,也不去墨西哥!”
众人的脸上一黯,都说不出话来。
墨西哥人对印第安人的屠杀,比美国人还要厉害。
虽然同是印第安人,但是,人家自认是有白人血统的高贵拉丁人,和大家这些土包子是不同的。
如果说白人会剥掉印第安人的头皮,那么拉丁人会一边剥皮,一边洒盐。
而且,此时的墨西哥,是公认的人间炼狱!
莫说印第安人,就是白人在这里也是提心吊胆。
基本上每年都会发生几十次政变,议会的议员个个都是神枪手,每一份纸做的议案背后,都至少埋伏着几千颗铅弹!
总统圣安娜打外战不行,但是内战是一把好手,血腥而恐怖,狰狞而毫无底线。
墨西哥城的街道上,总是躺着被野狗撕咬得千疮百孔的尸体。
用屁股想也知道,斑鸠部落要是迁徙去了墨西哥,这样一个毫无根基的外来户,恐怕很快就会死无全尸。
即便,他们的酋长自称是胡亚雷斯的表弟也不行!
在墨西哥,有钱有枪你就是他表弟,没钱没枪,你就是表子!
……
向东是大海!
向西是德克萨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