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用那么大的代价换取自己新歌销量排行榜冠军的宝座,这样真的值得吗?”
不仅仅是张天王,连一旁的李雪儿,都一脸严肃的看着林轶。
显然,他们对于林轶登上11月份新歌销量排行榜冠军所付出的代价,而感到特别不值。
“歌是唱不完的,但华语乐坛只有一个。”
林轶摇了摇:“别说是日韩流的歌手们,就算是华夏好声音一个公司也不是我一个人能够对付得了的。”
“为了保护华语乐坛,光凭借我一个人的力量肯定是不行的,我需要盟友我需要能够坚定的站在我身后的朋友跟着我一起去打败华夏好声音娱乐公司。”
“既然华夏好声音娱乐公司已经成为众矢之的,那么我为什么不能够联合其他的娱乐公司一起来对付华夏好声音娱乐公司呢?”
“而且,但是你也看到了,有一些歌也并不适合我唱,与其把这些歌曲他放在抽屉里浪费,那还不如给他们找一个适合的主人,也算是没有埋没这些歌曲。
所以我把一些我唱不了的歌交给其他人,换来跟我们一起合作,对付华夏好声音娱乐公司,你不觉得这样的一笔买卖很值钱吗?”
emmm……
林轶的话,张天凌竟无法反驳。
你歌多你任性。
但他觉得林轶这番话说的也挺有道理的。
林轶写的歌,他看过很多。
虽然有很多旷世之作,拿出来碾压以前的所有歌曲,基本上没什么任何问题。
不过还有很多林轶的歌,大多数都是可以成为劲歌金曲,但这些歌大部分都并不适合林轶以及张天凌唱。
如果只是单单的放在那里,不唱只会浪费了这些歌。
那还倒不如像林轶一样,把这些歌出售给真正合适他们的人唱。
这样不仅能够解决浪费的问题,还能够收获一大堆的人脉和金钱。
真可谓是一举多得。
像现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