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场合,一人点歌,全场都能听到。
她眉清目秀、唇红齿白,歌喉婉转、吐词清楚,脸上表情丰富,唱得别有一番风韵,仿佛间,能让人想到十三行时代,富商巨贾们听戏子唱歌的情景。
很多顾客都听得入了迷,连宵夜都忘记吃了。
一曲不长,几分钟就唱完了。
“谢谢先生。”她向王林致谢,又问道,“还点一首吗?”
王林看到歌单后面有一首《傻女》,记得上次去丽都夜总会的时候听过一次,很有感觉,便道:“这首傻女,你会唱吗?”
“会的,先生。”
“那就再唱一首这个吧。”
“好的,先生。”
她唱流行歌曲,感觉味道就差了一点,不如粤曲小调唱得那般动人心弦。
等她唱完,王林问道:“你从小是学粤剧的吧?”
“我学过很多戏,京剧、越剧都学过。”
“难怪了。身段、底子都不错。”王林付给她四块钱,“谢谢你的表演。”
“谢谢先生。”小妹接过钱,对他躹了一躬,又去其它桌台讨生意去了。
田晓青道:“有本事的人,到哪里都能赚到钱。”
王林笑道:“是啊!家有千金,不如一技傍身。”
李文娟道:“那我们读书的人,还不如一个学戏曲的呢?”
王林笑道:“不能这么比,读书读对了,学到真本事,也是很赚钱的。”
三人吃过夜宵,走出大排档。
王林笑问道:“文娟,还要不要去夜总会长长见识?”
李文娟嘟嘟小嘴:“算了吧!不去了!你们都说了,那是男人玩的地方,我一个小姑娘去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