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枪射速达到了每分钟六千发的离谱射速,除了刚得到这把枪外林凡上手过两次外,基本上就没有再碰过。
原因很简单,这玩意射速离谱归离谱,填弹也是极为麻烦的事情。
它的携带弹链所能容下的最大子弹数量就为六千发,真要旋起来的话。
六千发子弹真不够打几分钟的。
名副其实的射击两分钟,填弹两小时。
要知道,一千发子弹的重量大约为十公斤多重。
六千发子弹是什么概念,整整七十多斤的子弹,而这货一分钟就能打完,还有一定是,这挺加特林本身的质量也不算轻。
笨重,子弹携带不便这两项致命的因素,是林凡果断放弃这货的主要原因,
林凡他们装备这把枪的意义,不是用来当进攻枪械的,完事就是为了当防御设施。
要是真要拉上一卡车的子弹,让把枪可劲造的话,估计也玩不了多上时间。
射速是其一,枪管寿命是其二。
持续不断的高射速下,它的枪管顶天能撑半个小时。
所以看到的那些小说里的主角,动不动就拿加特林一阵毫无顾忌的乱扫的,不用想,基本上都是扯淡。
正当林凡考虑要用什么枪用来练习打靶射击的时候。
身后响起了老黑熟悉的咋呼声,“老大,你也连练枪啊,不如咱几个比试比试枪法。”
林凡闻声回头,见到老黑身边站的熊二、孤狼和欧莱亚三人。
这四个货这几天怎么老混到一起,是不是是在背着老子密谋什么?
当然,玩笑归玩笑,他们四个的忠心程度林凡自是不会去怀疑的。
都是战场里一同摸爬滚打出来,几人都有着相当浓厚的战友情意。
看到林凡有些失声,老黑上前一步,伸出手来拍了拍林凡的肩膀,挤眉弄眼道:“怎么?老大,你该是不会怕了吧?”
“我怕?我是怕虐的你们体无完肤,自信心受到摧残,以后再不和我玩了。”林凡用开玩笑的口气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