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并没有反对。
如果放任血眸狂狼狼王不管,他们就彼此厮杀,且不说会不会让血眸狂狼狼王做了渔翁,但终究是一个威胁不是?
交战之前,先杀围观者,这是这些人的共识。
而诸强联手出击,本身实力又比之血眸狂狼狼王强,血眸狂狼狼王虽然不甘心,却也只能饮恨。
也就几秒钟,血眸狂狼狼王就被轰杀了,宇宙也被诸强平分,至于血眸狂狼狼王的尸体,则无人问津。
没用。
又不是极光白狐的爪子。
谁要这玩意?
紧紧贴在墙壁上的秦帝,那更是大气都不敢出啊。人家血眸狂狼狼王,好歹也接近五万亿元宇宙,几秒钟就被搞定了。
而他呢?
千亿元而已。
就算战斗力很强,也就勉强与两万亿元宇宙的人一战。
这要是被发现了,估计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瞬间就被秒了,连躲进收尸小破车的机会都没有。
终究还是太弱。
不说多,如果秦帝融合了万元宇宙,都不用施展斩魔一刀,便可以秒杀这些人。
“极光白狐的爪子,只有四只,只能炼制出一双速度之靴。”其中一名看上去三十七八岁的男子,站了出来,扫视众人,“我牧天佑,代表罪域之地的皇室,愿意出高价购买,如此,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伤亡,诸位意下如何?”
“……”
众人沉默了。
高价?
多高的价格?
到了我们这个层次,虽然不是最强的,但让我们心动的东西,已经不多了,而极光白狐的爪子所炼制的速度之靴,无疑是能让我们最心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