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长得贼眉鼠眼,面相看着就不讨喜。
他是有为医馆几年前来的小伙计,当然也是和和商贸公司那些倭国人,放在有为医馆的内鬼。
这小伙计原本是个小乞丐,一条腿有些残疾,听说是早年被人贩子拐走的孩子。
人贩子为了让他乞讨要钱,就打断了他一条腿。
后来这人贩子团伙破灭,小伙计一路流浪,到了阳城。
还是以乞讨为生。
有一天,这小伙计要饭要到了有为医馆,当时有为医馆正逢孔婷过生日,孔有为一时高兴,也看着这小乞丐可怜,就收留了他。
虽然小伙计长相不讨喜,但腿脚勤快,干活利索,也算深得孔有为的喜欢。
孔有为就亲自动手,帮他医治断腿。
但小伙计这腿是旧伤,就算孔有为医术高超,也只能调理改善,无法让他完全恢复正常。
就算是如此,小伙计已经很知足了,因为经过医治,他这条腿已经能使上劲儿了,走起路来,不仔细看,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
小伙计就更加卖力地工作,想要报答孔有为。
日子一天天的过着,小伙计也慢慢在有为医馆扎了根儿。
都是在青春年少的时候,小伙计频繁接触长相甜美的孔婷,就对这有为医馆的大小姐,起了爱慕之情。
原本这并不是一件什么不好的事情,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但坏就坏在,小伙计有情,但孔婷却无意,在孔婷的眼里,小伙计就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小弟弟,根本没当做男人看待。
时间久了,孔有为也看出小伙计的不正常,于是就开始故意找小伙计的麻烦,让他很少再有机会见到孔婷。
在孔有为的眼里,小伙计配不上自己的女儿。
这也倒不能说孔有为势利眼,而是在所有父亲的眼里,就没有几个人能配得上自己的女儿,况且当时孔婷的年龄还小。
但是小伙计误会了孔有为的意思,以为孔有为就是看不起他。
亏了他自己还那么认真地付出,那么努力地工作,想报答孔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