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八章 【我该受法律保护才对啊!】

作者:跳舞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老子心跳的好快

朱大志已经骂过娘了,而且骂的很恼火。

今晚

准确的说是二三十个小时前,朱大志已经把生平所知道的所有的脏话都骂了一百遍了!

说起今晚的遭遇,朱大志绝对有理由骂人!

哪怕老天爷就站在他面前,他也觉得自己有理由挺直腰杆子去喷!!

为啥?

因为,是个男人都不能忍啊!!!

今晚婚礼结束后,朱大志喝多了,然后,交往了有些日子的女朋友小雨,就跑来找他。

大志喝多了,小雨就付着他离开。

你要说大志是棒槌不假。

你要说他嘴巴天赋满级不假。

但朱大志不是个傻子。

男人该坏的时候,他全都会啊!

小雨扶着他出了婚礼酒店,两人在路边等着,朱大志就开始演上了。

别说棒槌不会演戏啊!

咋演?

装醉。

不行了,头晕,走不动道儿

要不咱找个地方休息会儿?

然后,小雨在旁边不吭声儿,就在朱大志觉得自己可能要被拒绝的时候。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