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终究还是不成熟,这要是艾达,就算不帮忙,最起码也不会捣乱。
不过这份纯真更难得,罗克终于放下手中的资料:“树上有两只鸟,猎人一枪打死一只,还剩几只?”
罗克一点也不脸红,段子是老了点,但是放在1900年——
啥叫段子?
“为什么要打?”菲丽丝的脑回路明显跟罗克不同。
“因为猎人想吃。”罗克的答案很干脆。
“一听就知道你没有打过猎,猎人打猎才不会打鸟呢,一枪打过去,鸟都被打碎了,吃什么?”菲丽丝经验丰富。
“那你说打什么?”罗克感觉要崩。
“大羚羊的舌头和鸵鸟的肝最好吃!”小姑娘瞬间化身老饕。
“大羚羊和鸵鸟能上树?”罗克已经忘了原本的段子,一本正经的讨论这个问题。
“它们为什么要上树?”贵族家的小姑娘没了约束,战斗力也是杠杠的。
一路抬杠抬到比勒陀利亚,菲丽丝下车时,情绪明显好了许多。
“我要留在比勒陀利亚,不回约翰内斯堡了——”菲丽丝是来求助的。
“别闹,你知道那不可能。”亨利不是不帮忙,实在是帮不上。
“你要不帮我,我——我就嫁给洛克!”菲丽丝的脸有点红,为了离开那个家,菲丽丝也是无所不用其极。
亨利马上就瞪罗克。
罗克一脸震惊。
“好吧,告诉你个不好的消息,亨利要来了。”亨利——马蒂尔达家的亨利面无表情。
“哪个亨利?”菲丽丝有不好的预感。
“就是那个亨利!”亨利确认。
菲丽丝一言不发,转身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