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马掌伊万

作者:尹紫电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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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掌伊万原本也是个杜萨克。”罗纳德少校告诉温特斯。

他服役时被战马在脸上踢了一脚,落下个椭圆形的马掌印子,所以得了个绰号叫“马掌”。

之后酗酒闹事时失手了杀人,马掌畏罪潜逃,干脆做起抢劫杀人的营生。

因为马掌本身武力过人,又有过在军队的经历,所以很快就在身边聚集起一伙暴徒。

这家伙深谙行伍要领,对于军团和地方间的门道也一清二楚。

在新垦地行省只有军团宪兵有能力跨郡搜捕,但捕盗又是地方的任务。

所以马掌只抢平民、不碰军队,一个郡呆不下去就跳到另一个郡,各郡政府对于马掌匪帮都极为头疼。

马掌犯的案子越来越多,名气越来越大,绰号也从马掌变成“马掌伊万”。

“凶名远扬的马掌伊万。”罗纳德少校拍着温特斯的肩膀,高兴地夸奖:“最后也栽到蒙塔涅少尉手里,还是活捉。好样的!”

马掌伊万在铁峰郡落网,也让罗纳德少校十分长脸。

尤其还是活捉,这意味着将会有一场“盛大”的公开处决——温特斯此时还不明白。

其实不光有马掌伊万,因为是几伙盗匪抱团作案,还有其他几个小有名气的大盗也死于马刀之下。

只不过和马掌伊万的凶名一比,其他匪徒就算不得什么了。

“主要是米切尔镇长和狼屯杜萨克的功劳。”温特斯叹了口气:“您这一说我才想通,为什么不过是土匪强盗之流,伏击的时机却能把握的如此之好。”

事前踩点、反复侦察、半渡而击、抓住车队护卫力量分散的瞬间……

如果不是温特斯回援及时,而少尉又恰好是一名施法者,很可能马掌伊万这次真的会得手。

罗纳德少校愣了一下,感慨道:“叛军永远比匪徒威胁更危险。”

拥有军事技能的人一旦为恶,造成的危害远非铤而走险的农夫能比。

在帝制时代,破坏力最强的盗匪往往也都是破产贵族、落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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