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鸿儒咧嘴笑了笑:“嗯··他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千古第一刺客--荆轲!如假包换的刺秦那个!”
“这家伙···也不像啊!”小强十分费解。
也不怪小强费解,荆轲这幅模样实在是不像个英雄--个子大概有1米77,很块儿,穿着开襟粗布的衣服,最搞笑的是他眼睛居然散光:他的一只眼睛在看着你的时候另一只眼珠子简直就像藏在太阳穴里。
其实这也不奇怪,人家是个杀手嘛!要眼观六路!
杨鸿儒很不负责任地道:“人我交给你了,他这一年就在你这住下了。衣食住行你都得管明白···如果客户跟天道投诉,我跑不了关系,但是我在挨雷劈之前第一个送你上路。你可以把这个理解为威胁,当然也可以认为这是一段忠告。”
小强:“大哥!真就不能赞助点吗?”
杨鸿儒又掏出一根雪茄:“省着点抽···”
谷陞
小强:······
杨鸿儒开着法拉瑞走了,只留下小强在当铺门前一阵凌乱。
他住的地方离小强工作和生活的地方--第好几号当铺不远,换个表达应该是···斜对门!
至于为啥就斜对门的路程也要开跑车轰隆,这就是杨鸿儒的恶趣味了。一个有钱人在往一个穷人家里边塞人···想想都觉得不是人!
但是这种感觉很爽啊!
荆二傻在小强家里还算老实,杨鸿儒一直觉得小强是个有慧根的人。最离谱的就是他能跟三教九流的人相处的非常愉快。杨鸿儒认识的上一个如此社牛的人是吕子乔。
没过多久,小强就气呼呼地冲进了杨鸿儒的店。这是一条商业街,杨鸿儒的家也是一家店--一家从来不挣钱的工艺品商店。
“这活没法干了!没工资不说···你们怎么还把管制刀具给人家配上了?”小强说话间就掏出一把簪青碧绿的匕首丢在杨鸿儒面前。
杨鸿儒嘿然:“这是人家贴身的玩意,而且是过了奈何桥都要带走的玩意···这算是他的执念。不过这把破伤风之刃确实挺危险的···你可以让我帮着保管,这个我还是能帮你的。”
小强一手把这把产自徐夫人的“破伤风之刃”揣了回去:“这就当荆轲的伙食费了!这可是古董啊!”
“这东西你留着削苹果还行,敢卖出去···牢底坐穿的说。别指望我捞你啊!我不能破坏人间秩序的!”杨鸿儒说道。
小强不依不饶:“那我要留下!哪怕丢在仓库里也不能便宜你们这些神仙!he~tui!”
“格局啊···小强同志!万钟于我何加焉?人间的财富对于我就是浮云!”杨鸿儒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