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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游骑急吼吼的突袭而来。
“敌袭!”
城头军士敲响警钟。
围在县廨外的百姓们瞬间就散光了。
连两扇门板都被抬走了。
一个随从试探着出来瞅一眼,欢喜的回头道:“都走了。”
“瓦谢来袭!”
有人高呼。
正在写文书的淳于间遍体冰冷,“这……这该如何是好?”
朱禅说是在金吾卫中厮混过,可他是文吏,没领过军。遇到这等事儿同样两眼抓瞎。
“郎君,赶紧上城头。”这是朱禅下意思的想法。作为一县长官,在这等时候,就算是死,也得死在城头。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无比正确的建言,也是一个有血性的建言。
但淳于间却如惊弓之鸟,面色苍白的道:“准备走!”
朱禅面色剧变,“郎君,县令有守土职责,城在人在……”
淳于间骂道:“这城中都是一群刁民,太平军也走了,你让我如何守城?走!”
人在许多时候的选择都是一种下意识的本能反应,特别是在生死攸关的当口,最能看出一个人的秉性。
县令带着人跑了。
卫王和李晗在隔壁喝酒。
“狗曰的,曹颖那条老狗给淳于间挖了无数坑,最后这个坑太狠,能把淳于间给埋了。”
卫王唏嘘着,“此人手段不错。本王有些好奇,往日杨玄在时,曹颖却不显山露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