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骑一骑,才能感受它的妙处。”
十几匹战马狂奔,不仅仅是骑手,战马也很兴奋。
马蹄子踏在草地上,再没有不适感,而马鞍,使得骑手不再使劲夹住后背。
马身上的肌肉更为松弛。
跑动速度更快。
为了让每个人更为深切的体会。
方昊双手脱马,拿出后装单发枪,瞄准射击。
其他人也照做。
射击的准头和容易度,皆是增强了。
有了这个三件套,再配上最好的战马,方昊自信,骑兵无需多训练,即可成为最强悍的战斗力。
南明朝的反抗力量,不足为患。
一直骑马一下午,方昊和一众老婆们,还有穆辰赵宇,才意犹未尽的,把战马牵回马厩。
而战马,也没觉得很累。
现在青阳城的城防军有五千人。
战马三件套,送来了一千副,方昊让赵宇挑选一千人,先来训练。
也许,不久便用得上。
出了一身汗,回去后,一众莺莺燕燕们,还是兴奋得不要不要的。
“这样骑马,真的是太过瘾了。”
“太对了,舒服多了,我觉得我是一个熟练骑手了。”
“我的马马鞍颜色好漂亮,我喜欢死了。”
“我的马鞋子是红色的,最醒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