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今天咱们打山鸡吃!”
“哦!吃鸡喽!!”
“肉肉肉肉!”
……
一帮小萝卜头簇拥着少年,朝着山中而去。
夕阳西下,余晖洒在他们身上,美好而静谧。
温暖得让人心醉。
只是这样的平静,很快被打破。
小女孩死了。
被人活生生打死。
理由,是她弄脏了镇上那位镇长儿子的金丝线靴,被家仆活生生拖到街边打死。等找到时,尸体已经臭了,旁边还有野狗在吞食她残破的身体。
那场景太过凄惨。
饶是凌雪薇看了,都不由动容。
所有孩子都被吓到了,唯有小孩一声不吭,亲手收殓了女孩的尸体,抱着她残破的尸体一步步回到了茅草屋。
少年很担心。
可小孩还是一如既往,不哭也不闹,原本他以为他还小,还不知什么是死。
直到亲眼目睹那小霸王被凌迟而死的尸体,他才知道,自己错了。
小孩依旧没什么表情,手上的刀却一下又一下凌迟着那个死得不能再死的小霸王的尸体,血沾满他全身,就连脸上,都被溅上了许多。
他吓到了,等反应过来,忙夺了小孩手中的刀。
他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将这小霸王带出来,也不知他从哪弄来的刀,但他知道,绝不能被人发现!
于是,最终他忍着恶心,将尸体分离,分批带了出去近百里,才找了个荒凉的地方埋了。那里夜晚有野狼出没,恐怕过不了几日,尸体便被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