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靠秘书精心规划才能勉强挤出一点的闲暇变成了大段大段的空白,如同汪洋里的水,多到吞没口鼻,又毫无意义。
想找人谈谈心,可一直以来他独断专行惯了,从不需要征求别人的建议,临到积了一肚子话无人倾诉,才发觉身旁一个交心的朋友都没有。倒是有几只燕雀不知从哪儿飞来,谄媚阿谀,投怀送抱,说愿意为他排解寂寞。
郑飞鸾明白他们为何而来。
他的确离了职,但手中仍握着久盛7的股份,名下房产十几处,账户里有可以挥霍几辈子的个人资产,称得上是一块遭人惦记的肥肉。先前他忙于工作,无暇谈情说爱,现在进入假期,有了大把的空闲,枕畔又恰巧无人,正是适合见缝插针的时候。
于是不该来的纷纷来了。
他慵懒地笑了笑,问小雀儿想要什么,小雀儿回答:“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开心。”
他点点头,然后叫来张婶,礼貌地把人撵了出去。
没有谁会不计回报地为一个陌生人付出,有所求不如直说,愿意给的他自然会给。无辜装过了头,等同于把对金钱的渴望赤裸裸写在脸上,最招人厌恶。
每天晚上他都独自入眠,只是睡前,他会在枕边放一枝铃兰花。
开始是一枝、一束,慢慢变成了一篮、一屋。他越来越离不开那味道,整日整夜和衣躺在床上,精神颓丧,如同一截死气沉沉堕入了沼泽的腐木。
张婶舍不得他总闷在屋里,想帮忙开窗通风,手刚碰着窗框就被厉声呵止了。
“我没事。”
他望着天花板,语气无比淡漠。
再浓再呛,这味道也是瘾君子的救赎,没了花香安抚,他甚至连一场饱觉都睡不好。可铃兰终归只是何岸的替代品,救得了他一时,救不了他一世。安稳日子过了没几天,他就又一次旧症发作,在大雪纷飞的街头醒来。
天地方圆,只有他和孤单的影子。
郑飞鸾索性认了命,自暴自弃地往车内扔了大捆现钞,任“他”漫无目的四处奔浪,醒了就拿钱打车回家,把空油的豪车像垃圾一样丢在路边,至于是被拖还是被砸,他通通懒得管了。
那天深夜,他正混沌地睡着,半途被一阵剧痛惊醒了。
入目是无边无际的强光,强光中晃动着几根白炽灯裸管,刺得人眼疼流泪。他下意识摁住眉心,闭了眼,灯管的残影青红交替,委实令人晕眩。片刻后睁开眼,就看到他的哥哥正气喘吁吁站在面前,头发凌乱,衣服起了皱,唇角一块深色的乌青,表情凶恶又狼狈。
他搞不清发生了什么,随手抹了把唇角,当即就疼得“嘶”了一声,再往手背上一瞅,湿漉漉的全是血。
看这架势,兄弟俩分明刚练完一场大的。
郑飞奕见他半途收手,表情还有点发愣,不由冷笑道:“怎么,醒了?认出我这个哥哥,不打算揍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