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权合同上方,压着一纸薄薄的赠与合同。
甲方郑飞鸾,乙方铃兰。
郑飞鸾已经在上面签好了名字,只要何岸作为铃兰的监护人也签下名字,这家扰了青果客栈许久清净的酒吧就会摇身一变,成为父女俩的财产。何岸一直在出租屋间流离奔徙,生了铃兰以后也没个自己的小窝,有了这处房产,就等于有了一份稳固的保证,光租金收入就能吃穿不愁,不必再成天寄人篱下。
而且这一次,郑飞鸾不再是施舍的态度了。
可何岸还是不肯签字。
郑飞鸾只好道:“你别担心,酒吧是我用铃兰的抚养费买的,是你应得的。你不肯收抚养费,我只能换个方式把它留在这里,至于是租是卖,都随你。”
“不,我不能要。”
何岸摇了摇头,说什么都不肯签字——先欠人情,再欠钱,他怕自己和郑飞鸾的纠葛会越来越深,再也扯不干净。
“不想要?”
“嗯。”
“可你不要的话,总得有人要吧。”郑飞鸾说。
何岸就问:“你自己呢?”
“我?”郑飞鸾不禁笑了,“我下午就得回渊江了,店面留给我,谁来打理?”
他往前迈了一小步,稍稍俯下身,贴近何岸的耳畔,低声道:“你不肯收下它,也不肯让我久留,你说,我该怎么办?”
“我……”
何岸一愣,这才意识到,摆在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了。
要么收下房产,要么留下郑飞鸾。
房产他是断然不会收的,那么……郑飞鸾呢?能留吗?
这个与他积怨颇深的alpha,刚刚用自己的能力和财力帮青果客栈解决了一个根深蒂固的难题。问题解决当天就把人撵回渊江去,怎么看都太绝情了。
要不,先让他留下来?
这结论顺理成章,却隐隐总有些不对劲。何岸苦着眉头想不通透,再抬头一瞧郑飞鸾含笑的眼神,忽然一下子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