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
她虽然是为了陆雪甯,其实最重要的还是为了叶龙。
“是,是为了陆雪甯的命魂而来。”司徒安然咬着樱唇说道。不过内心却又加了一句,其实我最担忧的还是你的安危。
叶龙嘴角露出了邪魅的笑意,“跟我走,我们去朝歌。”
司徒安然微微一楞,心想自己这样说叶龙不应该生气的嘛?
不等她多想,叶龙已经拉着她的小手,穿上了夜魔披风,直接隐去了身形。
司徒安然脸色一红,脑袋瓜子里瞬间晕乎乎的。
她已经活了多久了,一千年,一万年,十万年了?反正她也不记得了,总之这被人牵手,还是第一次!
所以她脸红了。
“我们去朝歌干嘛?不是应该去诡枫林吗?”许久之后,司徒安然才小声问道。
“当然是去找帮手啊,这珠穆朗玛峰一行,绝对会遇上超一流境界的高手,并且还不少,武盟七大家的人,甚至会和西方的鸟人打交道,只有我们两个人,不是去送菜吗?”叶龙嘴角扬起了笑意。
“好。”司徒安然点了点头。
两人手牵手一起走,在全力施展轻功的情况这,不到正午,就已经来到了朝歌。
经过三天的发粮,朝歌城外已经没有那么多的百姓了。
刚刚达到朝歌,叶龙就找来了典韦,典欢和赵云三人。
这三人典欢的实力要若一些,只是顶级武将,但是经过修炼凌波微步,她已然可以和典韦和赵云打成平手了,实力不可小觑。
如果长时间作战,典欢甚至能打败她的大哥典韦。
因为典韦全凭体力支撑,而典欢是靠着内力,与体力。
内力消耗完毕,就用体力耗典韦。
典韦若是短时间无法击败典欢,那就只能被典欢打败。
而赵云不同,赵云好歹在中原也待了半年,以他的天赋,早就学会了莲花掌法,打狗棒法,并且内力也是深不可测,只是他来到这乱世三国之后,并没有显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