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常安倒是笑了。
“以前的时候,那裤衩子都是我哥穿剩下的,其他衣服都讨要别人家不要了的来穿。”
“本来别人都已经穿得破破烂烂的了,我这东一个补丁西一个补丁的。”
“叫我读小学还好,大家都这么破烂。”
“读初中我可是觉得丢人的,怕羞嘞。”
“那袜子全部都是带洞的,裤叉子都是裂开的,里边光个屁股蛋子,丢人!”
叶志平一愣,倒是没想到过,当年二儿子性子倒是活泼的,但是就是不肯去读书。
他以为是孩子脑袋笨,不爱读书,不是这个材料。
没想到,竟然是因为怕丢人,还是家里的情况太差,导致孩子也自卑!
叶志平拍了拍叶常安的肩膀:“是爸没用,让你们都受苦。”
“爸,你可别这么说。”叶常安放下手里的笔,看着父亲已经不再年轻的脸庞,“你能拉扯大我们三兄弟,已经是很厉害的了。”
“这一点点的口粮节省下来给我们吃,我可是知道你也不容易的。”
“现在日子好了,我也可以学习一些自己用得上的东西。”
他笑呵呵的,“我好多字都不认识了,还是老三教我重新认识字的嘞。”
叶常安现在过了好日子,看到了外边的世界。
他再也不可能屈服于平凡的种地生活了。
他要学习文化,文化好有用,譬如说他现在就能够把订货的人的联系方式都记录下来。
等到以后再做生意,可就是聪明法子了。
而且也不用担心对方烦恼,因为他卖西瓜的时候,给负责的人都一人送了一大篮子香瓜嘞。
个个都对他态度很好。
“爸,你早点去睡觉去,你们要去地里忙活摘西瓜,也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