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刚刚好么!
完全可以在酒楼做生意,然后住在四合院里。
这种配置,在八十年代的首都,也是比较少见的。
关键是,酒楼的主人,想卖掉酒楼和四合院,去外国发展。
这要是过了几十年,不知道会不会哭着回来找自己。
“金爷,这感情好,您看什么时候有时间,带我去看一下。”
“害,这好办呀。林爷,您跟我走就成了,咱们待会儿就去看!不过,林爷,咱们国家不富裕,这酒楼的生意,可不好做呀,您确定要买下来?”
“先看看再说。”
林毅也不是刚出道的雏儿,自然不会这么交底。
指不定房主坐地起价呢?
随后,在大金牙的带领下,林毅和老胡四个人去见了一下房主。
房主是个西装革履,穿着时髦的年轻人。
据说还是在外国留过学回来的高材生,他从国外回来后,一直在劝说父母搬到国外去住,最终年迈的父母被他给说动了。
决定跟着留学生前往米国,享受后半生,然后那卖掉的钱,给儿子做米国创业的本金,做一个上百万的大项目!。
别说老胡和胖子了,就连大金牙就特看不起这种人。
外国的月亮总比国内的圆?
不过那些煞笔洋人,在大金牙这可是香窝窝。
来一个就坑一个,来两个宰一双!
要不说是洋人是大煞笔呢。
老胡、胖子更不用说了,根正苗红,那是在伟人的光辉下照耀着成长起来的,对这种人更是嗤之以鼻,心怀戒备。
至于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