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生日 张澍最显性的魅力就是聪明。

作者:任凭舟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她也懒得哄,反正男人就是贱脾气,越哄才越拿乔,晾一晾就自己好了。

周应翔就是个反面例子,巴结了这么多年,张澍有正经瞧他吗?

陈梦瑶很明白周应翔这种人,穷人乍富以后就需要存在感,他不过是感觉和张澍走一块特有面儿。

从初中那会儿就这样。

有些人就是天生招人稀罕,一群人待一块大伙就是愿意听他的,这种天生的领导力谁也说不明白,张澍想必从小就是孩子王。

初中的张澍比现在更张扬一点,在哪出现身边都是一群一群的,他长得好,个子又高,穿着虽然普通,整个人却有气派,看着很不像镇上的人。

陈梦瑶也经常被别人说,“不像这个镇上的人”。一定程度上来说,他们很像,他们是一种人:注定不会被埋没的人。

所以即使不在一个班,陈梦瑶也早早就知道张澍,只不过一直没什么交集。

听说张澍考上了附中她还挺惊讶的,他看着跟混日子似的,没哪点像个爱学习的。

高一军训的一天晚上,她抱着吉他在篝火晚会上唱了首民谣,多少双眼睛直勾勾盯着她,其中就有张澍。散场后她在操场的树下遇到了他。

她至今记得他说的第一句话。

“陈梦瑶?你能不能再给我唱会儿歌?”

当她卖唱的啊?

这要换了别人她一个眼神都懒得给。

可就冲他那么自然而然叫着她的名字,想必也早早就认识她了吧?

鬼使神差的,她问:“唱什么?”

“就刚才那首,再唱一遍。”

那首老歌冷得掉牙,没几个人听过,但她很喜欢,所以这就像是一种精神共鸣。

他搭讪的手法很高明。

比那些上来就问□□号的不知道聪明多少倍。

张澍最显性的魅力就是聪明。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